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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发展报告BOB半岛

发布时间:2024-04-04 02:26:44

  BOB半岛根据省农业厅通知要求和市委领导批示,为掌握全市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的现状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快鲁南地区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和对策,我们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全面统计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就全市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是苏、鲁、豫、皖四省结合部。全市国土面积1.1万KM2,总人口81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96万人,耕地783万亩。20__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68亿元,占鲁西南五市的29.5%;粮食、棉花、油料、水果、肉类产品、淡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395.14万吨、15万吨、27.8万吨、152.08万吨、75.35万吨、30.92万吨,分别占鲁西南五市的25.2%、34.7%、16.7%、18.1%、32.2%、55.0%;农民人均纯收入4590元,列五市第三位。——是山东省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和鲁西黄牛、小尾寒羊、微山麻鸭、金乡大蒜、鱼台大米、北方落叶大乔木的集中产区,常年粮食产量占全省的1/10,淡水产品产量占全省的1/4。——也是全国最大的大蒜种植、淡水产品养殖和味精、氨基酸、淀粉生产基地和集散中心。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经济占比水平,决定了——在鲁西南五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地位和核心作用。

  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线号文件精神,着眼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坚持用工业化思维和理念谋划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推进战略,不断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推进力度,全市农产品加工水平快速提升,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优势产业快速发展,生产基地不断膨胀,龙头带动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规模不断扩大、档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据调查统计,到20__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685家,年销售收入达到369.7亿元,实现利税33.8亿元,出口创汇4.34亿元。其中,规模较大、产品档次和附加值较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各类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达到64家,企业员工6.13万人,拥有固定资产85.67亿元,销售收入达到212.76亿元,年出口创汇2.51亿美元,实现利税18.86亿元。年销售收入和出口创汇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总量的57.5%和57.8%。按加工原料来源分类,其中粮食加工13家,棉花加工5家,油料加工3家,瓜菜加工8家,造纸和木材加工7家,畜禽产品加工12家,乳制品加工3家,水产品加工3家,中药材、食用菌、甜叶菊、杞柳等其它加工10家;按级别分类,其中部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18家,市级40家,市级以下4家;按销售收入规模分类,1200-5000万元19家,5000-10000万元13家,亿元以上32家。从调查的情况看,全市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农产品加工领域不断拓宽。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以食品加工为主导,以油料、棉花、畜禽产品、水产品、木材加工为骨干的农产品加工经营格局。农产品加工领域不断拓宽、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由过去以粮食、棉花、油料为主的种植业领域,逐步向瓜菜、畜禽产品、乳制品、木材、水产品以及中药材、食用菌、甜叶菊等特种种植和养殖大农业领域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由初级产品、粗加工向精深加工、系列加工延伸。像蒙牛、维维、华龙、华丰、正龙、白象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集团,已进入我市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

  二是农产品加工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快速推进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加快发展,我市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得到较快发展,加工规模不断膨胀。全市64家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平均固定资产规模达到1.34亿元,平均销售收入达到3.32亿元。以菱花集团、雪花生物化工公司为主的玉米系列精深加工企业,年加工玉米56万吨;以鲁王集团、利生集团、鲁宝集团和华龙集团、白象集团为龙头的小麦系列精深加工企业,年加工小麦120万吨;以利丰公司为主的淀粉系列精深加工企业,年加工淀粉7万吨;以华仙公司、奥星公司为主的甜叶菊加工企业,年生产甜菊糖1000吨;以兖州绿食品公司、邹城呱呱鸭制品公司为加工龙头的肉鸭加工企业,规模快速膨胀,加工能力迅速提升,年宰杀分割肉鸭3200万只。兖州市绿源食品公司今年投资1亿元新上年加工4000万只肉鸭生产线一条,使肉鸭年加工规模达到6000万只,年销售收入可达到7亿元。

  三是农产品加工水平不断提升。立足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着眼市场需求,企业不断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创新步伐,企业的产品档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山东太阳纸业集团与国际纸业巨头强强联合,投资2.6亿美元准备新上一条年产30万吨无菌液体包装纸生产线,投产达产后新增年产值52亿元,利税7亿元。山东臻嘉食品进出口公司今年投资1400万元,新上冰鲜牛羊肉深加工生产线一条,企业年加工规模达到1万吨,销售收入2.16亿元,出口创汇800万美元。山东绿维果蔬汁有限公司投产20__万元,引进国内蔬菜和水果清汁生产线一条,年生产各类系列清汁9000吨,产品畅销上海等国内大中城市。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近年投资2亿元,新上GMP生产线个型号系列中药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3亿元,带动中药材种植基地5万亩。

  四是农产品加工配套生产基地快速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的发展,有力带动了区域主导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发展。以金乡宏昌公司、宏泰公司、东远公司、华光公司、鱼台益群公司等一批大蒜圆葱深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全市大蒜圆葱种植基地180万亩;以邹城华源公司、普泰贝尔公司为龙头的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带动邹城、鱼台发展食用菌生产基地680万M2;以兖州太阳纸业集团、中都木业、兰氏木业、三联木业为龙头的木材加工企业,带动全市速生丰产林种植基地90

  万亩;以兖州绿源食品公司、邹城呱呱鸭制品公司、微山营养食品公司、湖产品经贸公司为龙头的肉蛋鸭加工企业,带动全市肉鸭养殖存栏900万只,蛋鸭养殖存栏800万只;以华仙公司、奥星公司为龙头的甜叶菊加工企业,带动任城及周边甜叶菊种植6万亩。五是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培植得到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十分注重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品牌的培育、保护和开发,通过提升传统品牌、引进嫁接外地知名品牌、培植开发新品牌,着力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培育得到快速发展。20__年,全市有181个农产品通过了国家和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三品”认证总数达到300个,面积158.6万亩。农副产品注册商标达到780件,农产品著名商标认证11件,新增5件。“菱花”牌味精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华仙”、“利生”、“鲁宝”、“微山湖”等17个品牌食品获山东省名牌产品。农业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推动了农产品出口创汇较快发展。金乡大蒜在宏昌、宏泰、东远、华光、山阳等一批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企业的带动下,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迅速扩大、水平快速提升。全县大蒜标准化种植基地达到35万亩,其中有机基地1.5万亩,20__年全县大蒜出口创汇2.16亿元,占全市农副产品出口创汇总额的52%。

  调查情况表明,近年来,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以优势主导产业产品为主的精深加工业有了较快发展,但就整体和综合水平来着,无论与外地先进水平、还是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都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资金瓶颈制约突出,投入不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普遍存在着融资难、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多数企业由于自身资本积累速度慢、能力弱、贷款担保手段缺乏,企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矛盾十分突出,有些市场前景好、效益高的建设项目,因资金缺乏不能快速上马;由农产品加工企业性质决定的流动资金季节性需求矛盾突出,造成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发展商机错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

  二是企业生产规模小,档次水平低。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小、带动能力弱、抗御市场风险能力低,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仍然沿用传统和家族式的管理方式;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小、产业链条衔接不紧密、市场竞争力不强BOB半岛,生产产品初级加工和粗加工产品多,能够抢占领域高地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制高点的拳头产品和优势产品的企业为数少。在全国65家涉农上市公司中,我市仅有太阳纸业集团一家,而仅南京市就有5家涉农上市公司。

  三是企业结构不合理,整体加工能力低。从目前我市农产品加工业企业行业构成看,粮棉油和畜禽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多,瓜菜和果品加工企业数量少,瓜菜和果品精深加工几乎是空白。在全市64家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中,粮棉油加工18家,占28.1%;而瓜菜加工企业仅有8家,占12.5%,且多数产业链条短、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像大蒜圆葱、淡水产品、果品是我市最具特色、最具规模的优势产品,但目前加工转化能力特别是精深加工能够很弱,有些几乎是空白,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优势农产品产业链条的延伸、产业效益的提升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增强。

  四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弱,核心竞争力不强。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没有独立的研发中心和专门的研发经费,拥有自主产权的专利产品为数极少,企业瞄准国内外市场消费需求、及时开发新产品的能力不强;各级政府对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科研机制不完善、科研队伍人才资源作用发挥不充分、科研创新能力弱,农产品深加工业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不强。据调查,全市除20家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建有专门研发机构外,多数企业没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专业研发人员。

  五是市场开拓手段落后,营销方式不适应。市场营销方式落后,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要求的现代市场营销方式,像电子商务、连锁、产销直挂等还没有得到较快应用,市场营销网络不健全、信息搜集不及时,特别是对品牌农产品的培育、开发和宣传、推介力度不够,特别是通过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直接进军国内外大市场、与国内外大客商进行洽谈合作的渠道不畅、实力不足。

  六是利益联接机制不完善,产业链条不紧密。主要表现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发育滞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和农户的利益联接关系松散,“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种养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推广普及的面还很小,没有真正形成围绕区域优势产业和主导产品发展,大市场带动大龙头、大龙头带动大基地、大基地联接大群体的生产经营格局。一方面是,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因缺乏稳定、批量化、标准化的原料供给,不敢接受订单和满负荷生产;另一方面,基地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因缺乏龙头企业持续稳定带动,造成价格大幅度波动。这是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农业产业化深化升级面临的重大课题。

  另外,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难度加大、企业高层次管理人才匮乏以及企业文化建设滞后等问题,也是制约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

  根据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托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立足现有基础,以骨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加快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手段,以完善政策和投入支撑体系为保障,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发展,快速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规模、产品档次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精深加工能力强、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的农产品加工业体系。

  (一)加强领导,构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精深加工业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把加快农产品深加工作为促进全市加工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突出重点和重要切入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决策指导。尽快构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建议各级政府设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农产品加工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决策、协调和调度、指导。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产业体系。立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现状和基础,着眼长远发展,加快制定全市农产品深加工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粮食加工、棉花加工、油料加工、瓜菜加工、果品加工、木材加工、畜禽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等专业规划,合理布局农产品加工业产业体系,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产业聚集度。

  (三)突出重点,积极培植农产品骨干加工龙头企业。围绕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加工能力,集中资源、集中投入、集中帮扶,尽快做大做强、做优做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骨干龙头企业。提升食品加工企业、优化棉纺加工企业、膨胀畜禽加工企业、加快发展瓜菜和果品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业,以菱花、雪花集团公司为主,继续扩大规模,坚持高端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形成年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产业基地。棉纺加工业,以樱花、德源

  、双龙公司为主,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创新产品,形成年销售收入30亿元产业基地。畜禽产品加工业,以绿源、嘉隆、臻嘉、恒达公司为主,膨胀规模,提升档次,形成销售收入20亿元的产业基地。瓜菜和果品加工,以宏昌、绿维、山阳公司为主,立足现有资源基地,瞄准国内外高端市场,加快建设高水平生产线亿元的产业基地。(三)配套政策,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围绕促进和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央、省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快制定含金量高、扶持力度大、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体系,从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费用优价、用地优待、配套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

  1.1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发展迅速,产业集聚效应突显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认真借鉴发达地区的发展经验,逐步走上了产业聚集,集群发展,稳步提高的发展之路。2008年经省政府命名的22个全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经过近三年的建设,发展迅速。这些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原有的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较完备,龙头企业较多,尽管建区时间较短,但区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很快,在产品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提高。吉林省九台龙嘉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的金锣集团实施的“粮变肉”工程,全部达产后可带动发展养殖户5万户。天景集团30万吨鲜玉米扩产项目已发展玉米种植面积3.5万公顷。榆树五棵树农产品加工示范区规划在未来的5~10年,打造“一区、六园、五大基地、主导产业”。敦化市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7亿元,全面完成了土地规划、电力规划、道路、给排水和供热管线以及绿化美化规划。白城市全市上下采取项目资金扶持、外商投资兴建、龙头企业领建、民间出资自建等不同形式全力推进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全市投入园区建设资金5.7亿元,新(扩)建农产品加工项目15个。白山市政府启动“6211”工程,推进标准栽培,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其中八道江区以大山合集团白山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为龙头,计划用3~5年时间,把本区建设成为“长白山地区”香菇、木耳暨林特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吉林省长白山食用菌菌种良繁中心和食用菌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中心。据初步统计22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的销售收入占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的28.5%。

  1.2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省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都建立了技术研发或技术创新机构,并且在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同时,这些企业注重依托高校、科研部门,形成联合开发,合作攻关等“产加研一体化”发展格局。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相继问世,科技已成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速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支撑。目前采用的微生物发酵等高新技术,生产出玉米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出的精氨酸盐酸盐、高果糖、淀粉纤维、生化肥料等技术,居国内先进水平,有的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前沿水平。水稻加工则利用新技术,朝着整粒米、米粉类制品和综合利用展开研发。大豆加工先后从美国、德国、日本等十几个国家引进了油脂、蛋白、磷脂、豆制食品及副产物加工生产线、组合设备与单机设备。如吉林蛟河豆制品公司利用高新技术使豆腐、豆浆等豆制品在无任何添加剂的情况下,保质期能达到180天,获国家专利,产品供不应求。大成集团、皓月集团、辽源金昌集团等研发技术在世界都处于领先地位。据省农科院测算,我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贡献率已达到68%,处于全国上游水平。高新技术的应用有效地延长了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条,促进了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提高了企业市场竞争力。

  1.3就业渠道不断拓宽,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明显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民数量多,就业难,增收渠道窄,是我们的实际。农产品加工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目前是扩大农民就业,为农民提供途径宽、成本低、易接受的就地就近就业的主渠道。现在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以就业促增收,以增收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格局。据调查,仅九台市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就带动周边农户1万余户,解决就业3万余人。全省22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区解决近28.5万人就业。据统计去年全省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安置就业253.8万人次,同比增长6.15%,占全省城乡就业人员的20%。农民人均收入中31%来自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提供的劳动报酬。

  1.4农产品加工企业逐步向集约化、集团化、产业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省农产品加工业正在向集约化、集团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涌现了一批辐射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度较高的名牌产品。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集团的企业85户,龙头企业带动农户258万户,带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户均增收1580元,并且品牌培育,品牌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20个,占吉林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总数的51%。皓月“鲜冻分割牛肉”、吉林裕丰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好雨大米”、延边宇星无公害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海兰江农产品”、吉林省德春米业公司“御泉大米”和吉粮“梅河大米”等7个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延边宝祥蜂业有限公司“宝利蜂蜜”、集安市新开河有限公司“新开河人参”、吉林中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梅河中兴松籽仁”等5个产品获中国名牌农产品。吉林省德春米业还围绕杂粮杂豆项目,形成3大系列60多个品种,正在逐步形成品牌效应。这些知名品牌的培育和创建充分证明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体系,竞争能力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虽然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得到快速发展,但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从调查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5资金季节性缺口大,影响企业达产达效由于近期国家实行减缓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进一步压缩信贷规模,慎贷缓贷,尤其是缩减对一般性企业的贷款,使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受到较大制约。尽管前期国家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贷款规模增加,利率下调,但是各银行的贷款门槛没有降低,还是实行抵押贷款,只有少数企业能够享受信誉贷款,门槛高、手续杂、申贷时间长的问题仍很突出,据调查统计平均办理贷款时间65天左右。因农产品加工企业资金需求季节性强,多集中于季节性原料收购,资金缺口较大,资金不足严重影响企业项目建设进度和达产达效。据我们调查统计,农产品加工业企业自有资金仅能满足需求的45.6%,还有一半多的资金缺口。

  1.6技术创新能力不高,科技储备不足对农产品加工技术(基础)研究较差,应用高新技术不足,缺乏自主创新技术。总体看,我省农产品加工还处于初加工多,水平低、规模小、综合利用差,消耗高、效率低的初级阶段。由于科技创新未得到充分重视,导致科技投入严重不足。造成农产品加工领域技术创新低,科技储备缺乏,使得农产品加工业靠科技创新上水平的动力不足。技术水平不高,以致于市场上的食品等行业均被外省、外国的品牌所占领。此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没有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少数企业虽然建立了研发机构,但受技术人才和研发经费的限制,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由于我省农业科技工作的重点一直放在农业的产中、产前领域,80%以上的研究力量和科技经费投入农业的产中,致使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经费和项目储备严重不足。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落后,管理粗放,创新能力较弱,缺乏适应农产品加工发展的科技储备和技术支撑,特别是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

  1.7缺乏必要的产业发展规划,结构性矛盾显现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省农产品加工业潜在的结构性矛盾开始显现。没有规范的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管理部门多头分散,责任不清;企业得不到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各地盲目上项目、铺摊子倾向突出。一是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据调查了解,目前稻谷、小麦、大豆三大品种的粗加工能力大大超出省内粮源供应能力,平均开工率仅为60.6%;生猪屠宰产能过剩超过50%,如地处九台的金锣集团现有三条生产线,仅能开工一条,猪源还满足不了生产需求。企业盲目抢原料争市场,恶性竞争,引发价格波动,影响市场稳定。二是仍有“两高”项目上马投产。由于没有明确的产业政策指导,一些不适合国情、省情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投产。例如,在缺水地区建设耗水较多、排放较大的玉米湿法加工项目和已投产的大豆分离蛋白加工项目等。

  2.1尽快制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法规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产品加工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是粮食主产区振兴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是富民强省的主要途径。建议尽快制定强有力的农产品加工业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推动其向聚群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同时加快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制定,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高效发展,而且要限制农产品加工业低水平扩张,低水平重复建设,强化市场准入机制,规范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2.2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信贷支持的力度一是逐步建立融资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通过召开企业贷款现场推进会等载体,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度高、管理规范、有发展潜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真正解决企业贷款难题。二是增强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创新担保机构的体制机制。我省担保机构大多规模小、担保能力弱,而且机制不活。因此建议成立为农产品加工业担保服务为主的股份制信用担保机构,引入灵活的信用担保机制,真正搭起银企之间的桥梁。三是充分利用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全力争取国家对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项目的支持。

  2.3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根据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外销减少和部分产能过剩的实际,我们要在加快龙头企业发展和基地建设上下工夫。一是引导和推进企业联合重组。重点引导和支持机制好、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与农民利益关系密切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资产的优化重组,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合并、租赁等形式,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发展成大型龙头企业集团。二是加快品牌整合。农产品的竞争实质上就是质量和品牌的竞争,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培育品牌、整合品牌、建设品牌、保护品牌,合力打响品牌,不断提升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三是搞好各级龙头企业和基地的联结。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省有关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信息、技术、营销服务。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引导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通过合同连接、服务连接和资产连接等多种形式,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建立起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构建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格局,提高产业整体效益,真正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

  2.4推进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粮食、畜产品、林产品、乳产品、特产品等产业集群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块状经济格局,但要在此基础上,制订发展规划,出台强有力的扶持政策,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工作,逐步吸引农产品加工及其配套企业向园区聚集,使农产品加工业向产业集群发展,向示范园区集中,向块状特色经济推进。在园区建设中,突出产业特色,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并且与各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力求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建设,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形成一批特色明显、产品知名、竞争力较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示范集群。

  2.5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首先,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企业设立技术开发基金,提高新产品开发经费和风险调节基金的提取比重,增强企业自主开发、自主创新能力。其次,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培养一支自己的研发队伍,建立自己的科技开发机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省里有关专项资金向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倾斜,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第三,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鼓励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科技研究与开发中心,建立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产品加工业创新支撑体系。第四,引进推广新技术。各级农产品加工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为企业搭建信息平台,及时提供技术装备、工艺、成果和政策信息。省里有关专项资金要扶持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装备,大力推广,尽快缩小我省农产品加工技术和装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差距。

  近年来,我市坚持“优先发展工业”的理念,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挑战,围绕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使农产品加工业呈现出稳步发展的势头。截止20xx年底,全市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21家,从业人员7192人,资产总额24.7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4家,从业人员6413人。20xx年实现加工产值35亿元,上交税金5515.9万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加工产值23.4亿元,上交税金3574.6万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形成了一批优势主导产业。经过近年来的调整和发展,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已基本形成了粮食、油料、蔬菜、食品、水果、木材、饮品、饲料、纺织、白酒等十大类农产品加工行业,其中粮食、油料、纺织、白酒、饮料5个行业发展速度较快。20xx年,全市粮食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263家,创产值7.49亿元,占加工总产值的21.4%。

  (二)培育了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坚持引进与培育、改造与创新相结合,引进新上或改制发展了“蒙牛乳业”、“亚源乳业”、“新世纪食品”等一批产业关联度高、竞争能力强、能带动农民增收的龙头企业,部分企业在省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全市共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个,宜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5个。

  (三)农产品品牌创建初见成效。全市拥有“蒙牛”牛奶和冰淇淋、“凤凰王”金水柑、“春之源”食用油、“长坂坡”大蒜、“慈化菜”、“仙草”大米、“楚田”大米、“关公坊”系列白酒、“六粮国宴”、“三峡人家”苕酥、“仙人掌”茶等10多个国家、省级名牌产品,品牌所占份额达30%以上。清平猪被纳入省级地方标准管理;凤凰山现代生态农业园区被评为部级“金水柑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两河镇“长坂坡”大蒜种植基地和王店镇柑桔种植基地被评为省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区”。

  (四)民间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日趋活跃。随着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民创业的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搭建创业平台,激发了部分有意投资者的热情,民间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日趋活跃。

  (五)农业产业化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产业化的组织方式不断创新,形成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龙头企业强化了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带动发展了一大批与龙头企业关联的板块基地,使基地真正成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原料车间。仙草米业采用“订单农业”方式,在全市建起28万亩优质稻基地;天阳食品在王店村建立了5000亩的红薯基地;新世纪食品公司继续采取“包种子、包技术、包收购”的方式,通过提高朝藓蓟收购价格来提高农户的种植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基地面积。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前景看好。去年下半年以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攀大附强、借船出海”,转变经营策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技改步伐,改变传统的加工方式,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提升产品加工档次,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前景看好。新世纪食品投资1000万元新上一条生产线吨,使公司生产规模达到3万吨以上,计划销售收入达到1.2亿以上。翔鹤食品计划分割肉猪18万头,比上年增加4万头,2万头生猪繁育基地即将投产,计划在宜昌、当阳建5家专卖店,开发终端市场。金桥油脂投资1.2亿元,兴建占地200亩、仓储位达8万平方米的物流仓储。关公酒业万吨原酒生产项目预计8月底建成投产,并开发了“关公典藏”、“关公家宴”、“中国红”等系列瓶装酒,计划实现销售收入1400万元。澳利龙饮料和亚源乳业公司与太子奶集团合作,投资1100万元新上太子奶生产线万吨;亚源乳业在中部六省订货会上签订了6000万元的销售订单,是去年的20倍。

  (一)企业规模不大,带动能力不强。虽然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数量大,规模以上企业逐年有所增加,但总的来看BOB半岛,企业个体规模小,龙头企业少。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64家,占加工企业总数的12.3%;共培育省级和宜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9家,分别占加工企业总数和规模 以上企业的5.6%、45.3%,作为龙头企业所应具备的引导生产的导向功能、加工增值的开发功能、扶持基地的服务功能、联结农户的带动功能均不强。同时,因缺乏先进的发展理念,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产品类同,削弱了全市的整体竞争力,一出现市场不稳定,产品销路不畅,企业就面临着停产的危险。20xx年,油菜籽收购价格从最初的2.8元/斤下降到1.6元/斤,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造成油料加工企业严重亏损,大部分企业停产。

  (二)从事农产品粗加工的多,精深加工的少。虽然我市部分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技改步伐,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有所改进,但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偏低,生产工艺比较落后,生产加工能力与水平整体上还不能得到较快的提高,深层次加工的数量比重小,多层次开发的产品少,产品档次低,进入中低端市场的较多,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消费市场的需求。有的甚至还停步于传统的手工作坊和简单的机械生产,劳动生产率低下。

  (三)精品名牌少,知名度不高。我市虽然培育了“凤凰王”金水柑、“春之源”食用油等几个国家、省级农产品品牌,但因有些地方和企业经营者缺乏商标品牌意识,创牌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自主特色品牌,产品定位不突出,传统产品多,特色品牌少,中低档产品多,名优产品少。

  (四)企业与基地的联系不够紧密,缺乏稳定性和规范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就是要让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中的利润,帮助和带动农民增收。我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虽然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如新世纪食品采取“三包”方式发展朝鲜蓟基地、仙草米业和龙之泉采取“订单农业”方式分别发展优质稻和红薯基地等,涌现出了许多好的典型,但多数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缺乏稳定合理的有效机制,基地与企业没有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多数是农产品合同契约型,服务型、保护型不多,加上双方义务和权利不明确或无规范措施,单方面违约或毁约现象十分普遍。同时,我市推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才刚刚起步,龙头企业建立的基地比较分散,并且缺乏有效的中介组织连接,导致企业在短时间内收购足量的原料十分困难。

  (五)融资渠道较窄,限制了企业规模的扩大。近几年,我市虽然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通过建立鑫源投资公司、国信投资担保公司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总的来看,财政对龙头企业投入和银信部门对龙头企业支持非常有限,企业依靠民间融资和自身积累扩大生产较难。中小型企业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基本不具备贷款条件,加上贷款手续繁琐,需要的时间较长,增加了企业的隐形负担。由于农产品加工企业信贷紧、融资难,缺乏对科技创新、扩大市场和基地建设的投入,企业生产规模难以扩大,企业档次难以提升,不少企业仍停留在小打小闹的基础上。由于资金的缺乏,农产品加工企业季节性大量收购农产品压力大,大多数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远小于设计生产能力,有的企业甚至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

  (六)缺乏发展的优秀人才,制约了企业的创新。企业的管理、科研、营销等各个环节和领域,都需要优秀的人才作保障,而我市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是家族式企业,实行的是家族式管理,投资者就是管理者、技术工和销售员,甚至有的企业就是“一个门市部(一间房),一枚公章,一张营业执照,两个职员(夫妻)”,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市场营运水平都非常低,大都是营销策划靠老方法、寻找市场靠拉关系,制约了企业管理创新、工艺创新、科技创新和营销手段的创新。普遍存在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问题。

  (七)缺乏良好的发展环境,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近年来,我市通过抓效能建设,规范行政审批,建立市直单位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企业发展的软环境有所改进。但少数部门仍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不能摆正整体与局部、条条与块块的关系,大局意识淡薄;个别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主动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拿着条条框框死搬硬套,执行政策不能变通、灵活处理,致使企业蒙受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同时,管理体制亟待理顺,农产品加工企业门类很多,涉及多个部门,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在农产品加工业标准化体系、检测体系、食品安全体系、技术推广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以及信息网络体系的建立有待加强。

  我市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思路是:继续围绕“建设百亿元农产品加工县市”的目标,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和劳动力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加工业优势,加大扶持力度,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升级,培育加工龙头,开展技术创新,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为实现“保增长,促发展”奠定基础。主要措施是:

  (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单是工业问题,也不仅仅是农业问题,而是涉及农业、工业、流通等领域的大产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仅能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对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农业来说,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相对过剩、需求不足这一难题,促进农业结构由适应性调整向战略性调整转变;有利于提高农产品档次和质量,增强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动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有利于提高农业技术装备能力和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因此,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就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就是扶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观念,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产业兴市、工业强市”的重要内容,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抓出成效。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宏观指导,明确领导和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共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合力。

  (二)要高起点谋划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坚持以“突出特色、做大做强”为原则,按产业分类明确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短期、中期发展目标和任务,科学制定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准确定位产业导向,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一是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要立足于利用好资源优势。我市粮油、畜牧、林果、蔬菜和水产品等资源丰富,只有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条件,将农产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才能真正收到好的成效。二是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要适应市场需求。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膳食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因此,必须立足我市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食品工业整体质量和发展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的食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是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要结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要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我市实施“优先发展工业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合理布局,兴建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功能配套,完善设施,既要防止新的雷同,又要避免分散、低效的发展格局。

  (三)要进一步培育壮大“领军型”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是关键。一是大力招商引进龙头。充分利用我市农产品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等综合优势,把农产品加工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攻方向之一,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经营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税收贡献大的强势企业,实现优势资源与强势企业的有效对接。要重点选择粮油、水果、蔬菜、生猪、家禽、水产品和食用菌等7个方面的产业优势,逐步完善市、镇农产品加工项目库,完备项目前期工作,增强招商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招商引资的成效。力争在引进培育投资过5亿元、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上取得新的突破。二是扶优壮强培育龙头。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要求,对骨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从政策、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实行重点扶持,使之上规模、上水平。对龙头企业新上项目在财政、纳税奖励、提供用地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精心筛选有优势、有特色的龙头企业,争取进入国家、省专项扶持笼子。大力扶持外向型龙头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申报自营出口权,努力改善出口企业的通关环境,帮助其解决报关、商检、退税、货运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努力激活民资兴办龙头。瞄准全市35.64亿元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全民创业的意见》,进一步鼓励民间投资、鼓励全民创业,尽快建设全民创业园,打造全民创业平台。

  (四)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身建设。一是要培育和壮大品牌。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培育品牌、宣传品牌、提升品牌、经营品牌、延伸品牌。帮助企业积极主动地与重点院校、科研机构挂钩,在提高产品品质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农产品品牌注册和名优品牌创建工作。要重视宣传,舍得投入,积极鼓励企业借助农博会、展销会等宣传平台,扩大产品宣传面,提高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积极开展品牌整合,在全市培育发展几个生产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对这些品牌进行保护和开发,实现品牌开发和产品开发互利双赢。二是要明确发展方向。要根据国内外食品工业发展和农产品消费结构变化的趋势,坚持市场导向,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同调整区域生产布局、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扩大内需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三是要加强科技攻关。注重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在企业建立强有力的科技研发体系,把高科技与农产品加工工艺、农产品加工装备紧密结合,致力于多层次、深层次开发生产。同时,加强技术引进、科技攻关、科技创新,提高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从而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整体素质。四是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尤其要推行标准化生产,注意从源头抓起,生产绿色、环保、无污染、安全的农产品。五是要善于搞好企业内部管理。要抓好内部责任制,加强目标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和经济核算。企业要发展深加工,生产终端产品,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五)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一是给予财税政策扶持。对全市重点龙头企业,可在财力和政策允许的权限内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二是在信贷政策上给予扶持。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当前金融支持市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强银企合作,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龙头企业。要建立和使用好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多争取国家政策性投入和金融机构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特别是在技术更新改造、扶持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重点解决好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原料所需的流动资金。各商业银行要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优惠贷款,积极推广林权抵押、经纪人联保、与国信担保公司合作等多种贷款方式,简化抵押、担保手续、降低评估费用、积极扩大授信额度。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充分利用民间融资渠道,利用增资扩股、借款等形式筹集发展资金。三是在投资政策上支持龙头企业。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科技开发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都要重点向龙头企业或与龙头企业相关的支柱产业、农产品基地投放。要通过政府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来降低农业生产者的成本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从而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竞争力。

  (六)要进一步加快农产品配套基地建设步伐。稳定的农产品配套基地是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必须充分发挥好龙头企业与农民两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加强配套基地建设,为龙头企业提供稳定的加工原料。一是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板块。按照“突出特色建基地、围绕龙头建基地”的要求,把优势产业与基地建设结合起来,继续推进林果、畜牧、蔬菜和水产板块建设,以满足龙头企业的加工需求。二是切实抓好协调和服务。要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企业、农户、中介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基地建设。要加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抓好产前、产中、产后的系统服务,高标准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三是推动土地流转提高基地集约化程度。当前,分散的土地经营模式不利于基地形成规模,导致原料供应分散,基地化程度低,农产品分散生产与集中加工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经营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提高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的程度,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建立稳固可靠的配套基地。

  建立健全应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规范处置、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生命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吉林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因食用农产品而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或伤亡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相应分为四级:即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级评估指标见附录)。事件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本预案适用于吉林省种植业Ⅱ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全省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及由动植物疫病引发的畜禽产品和农产品卫生安全事件、转基因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执行。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建立“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健康损害和人员伤亡。

  (3)科学评估,快速应对。有效使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等科学手段,准确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依法处置、快速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4)加强监测,预防为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BOB半岛,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范于未然;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核定级别,开展处置。Ⅰ级、Ⅱ级事件发生后,根据要求和工作需要,吉林省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农委”)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Ⅲ级、Ⅳ级事件发生后,市(州)、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同时逐级上报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农委主任担任,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范围、业务领域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包括: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农业处、政策法规处、农村经济管理处、市场信息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对外经济处、科技教育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农产品加工处、驻委监察室、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参茸办公室、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农药检定所)、省种子总站、省农业环境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综合中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省农经总站等单位以及事件发生地市(州)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办公室主任由处长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突发事件发生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视情况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307室,邮编:130051,电话(传线。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在省政府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Ⅱ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州)、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Ⅲ级、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是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根据需要事件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负责贯彻落实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启动有关预案,协调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地区、处室(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解决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具体问题和有关控制措施;向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农业部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完成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1)办公室:负责与省应急办联系和衔接,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车辆等物资。

  (2)人事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调配,对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考核。

  (3)综合处:负责与省新闻办等媒体部门的联系和衔接,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报送及工作。

  (4)农业处:负责组织由农药、肥料、种子等使用引起的种植业产品(不包括蔬菜及特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事件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5)法规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法律指导,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涉嫌行政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6)农村经济管理处:负责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农民合作社实施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

  (7)市场信息处: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市场监测和产销对接的组织协调工作BOB半岛,维护市场稳定。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动态分析等工作。

  (9)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11)对外经济处:参与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按规定组织对外通报和信息交流。

  (12)科技教育处:负责产地环境污染引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事件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3)园艺特产处:负责组织由农药、肥料、种子等使用引起的蔬菜及特产品(不包括人参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事件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4)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由农机作业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事件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5)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事件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6)农产品加工处:负责组织与农产品产地加工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事件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7)驻委监察室:负责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18)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配合有关处室单位参与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自有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9)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事件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20)省参茸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参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事件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21)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农药检定所):参与农药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24)省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负责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组织实施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

  (25)省农业环境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综合中心):负责由农业环境污染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事件处置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有关情况的收集、报告等工作。

  (26)委内其他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件情况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成: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指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并抽调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

  职责: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封存、召回问题农产品,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职责:负责为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综合分析和评价研判,查找事件原因和评估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组成:由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职责:确定信息内容和方式,监控舆情,进行分析和研判,协调媒体做好舆论引导。

  省农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测预警制度,依法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农产品种植及收贮运过程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各相关处(办、站、中心)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农药及残留、土壤环境、肥料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通过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隐患,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省农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及时有关我省农产品农药残留等监测信息。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原则,紧急情况可以越级上报。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

  (1)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发生Ⅳ级事件时,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州)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发生Ⅲ级及以上事件时,市(州)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委员会,并同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发生Ⅱ级及以上事件时,省农委应当及时报告省政府,并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报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通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计生委。

  (5)省农委在接到Ⅲ级及以上事件报告后,由委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及时通报办公室和对口业务处(室),按程序及时向委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通报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1)初次报告。事件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I级、Ⅱ级事件发生时,初次报告要求从事件发生到报告省政府及农业部时限不能超过2个小时。

  (2)阶段报告。事件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必要时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

  (3)总结报告。事件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件处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拟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鉴定结论,对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1)通报范围和方式。省农委接到Ⅰ级、Ⅱ级、Ⅲ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与事件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通报相关部门,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可能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省农委应按程序及时上报省政府和农业部;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2)特殊通报。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按规定由省农委上报省政府和农业部,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按规定处理。

  突发事件评估是为了核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评估内容包括:事件农产品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事件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事件发展蔓延趋势等。

  事发地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事件评估结果核定事件级别。

  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Ⅱ级响应,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在农业部指导、协调和督促下,由省农委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照相应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Ⅲ级、Ⅳ级响应,分别由市(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在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1.1响应的升级 当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随着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事件危害特别严重,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报上级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

  4.1.2响应的降级 当突发事件危害已得到控制并呈迅速消除态势,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降低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1)省农委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Ⅱ级响应;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2)省农委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协调相关处(室)向省农委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的应急处置力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责任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事态出现急剧恶化时,在充分征求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当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即终止。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Ⅲ级、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州)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过程,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省农委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Ⅰ级、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省农委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过程,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农业部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委建立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由省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承担。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受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委托,承担任务的专业机构应当立即采集样本,按照有关规范实施检测评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物资和资金,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解决。

  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工作人员,根据情节,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年度组织实施。

  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及相关内容作出调整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市(州)、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级应当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协调一致。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习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演习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摘要:当前,尼日利亚农业部正在吸引大量有文化但对农业产品技术知识知之甚少的投资者。农业产品的潜力在印刷媒体中有待开发来进一步宣传农业信息,促进农业产业的成功。因此,本研究调查了尼日利亚奥约州伊巴丹市报刊中农业广告与读者关系。从当地政府部门中得到了401名农民的名单,从中随意选择了122名(30%)的农民作为研究对象。设计了结构完整的问卷调查表,调查表包含单一答案和开放式答案的问题,用于启发受调查者对问题的看法和意见。分析结果表明,大多数调查者(52.69%)的年龄在30到50岁之间,82.52%的受访者的识字能力在小学水平之上。婚姻状况方面,75.8%的已婚,80.0%的农民把从事的农业活动作为第二次教育,27.5%的农民有超过26年的农业经历。60.8%的调查者反映曾经阅读过报刊,有高达14.2%的人一周至少一次读报。在受调查者对农业广告的认识和态度上,分别有59.2% and 74.2%的人喜欢广告。推论性的统计分析表明教育程度(卡方=21.07:p值≤0.01)是与受调查者对农业广告的认识紧密联系的。然而,婚姻状况和农业经历(卡方=10.48; p值≥0.57)并不相关。农民对报纸中的农业态度和认识的关联分析是非常有意义的(r值=0.385; p值≤0.000)。农业广告是意识创新的先驱,促进农业企业,对农业信息的宣传,能够在农业人口群体内部和外部获得更大的影响面。

  不同形式的广告对如何使商业活动取得成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印刷媒体业同样在每个人,尤其是有知识的人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他们通过帮助农民构建观念,形成观点和对事件的认识的方式来呈现诉求话题。Olatunji (1991)指出,一些学者和政策制定者近来几乎认为,信息是构成精神发展微积分里的一个重要变量。因此,通过广告将农业信息传递给更多的人是当务之急。

  Olowu (1990)断言,尼日利亚报纸的编辑们看重通过广告效应产生的收益,而不是对激发农民发展的必要的农业相关资讯。与那些不看报纸信息的农民相比,阅读报纸和农业杂志的农民更可能调整农业活动方式和方法,并影响他们对农业广告的认识和看法。

  既然尼日利亚农业部正在吸引大量有文化但对农业产品技术知识知之甚少的投资者,因此在宣传农业信息过程中,强调农业产品技术知识应该引起重视。Olowu (1990)指出,在西非分区的一些国家实行的财政从紧政策让政府官员,军队和准军事人士介入农业。这些进入农业企业的新兴的群体,通常有比传统农民更高的教育,将带来农业群体认知水平的提升。这些群体主要分布在城市,主要依靠新闻媒体尤其是印刷媒体获得需要的农业信息,因此有必要研究这群有较高读写能力的农民如何得到需要的农业相关信息。

  基于这样的背景,设计了下面的问题来帮助研究工作的完成:1、农民与报纸有怎样的读者关系?2、农民对待报纸中的农业广告的态度是什么?

  有效的市场策略需要整合优秀的广告政策。为了让销售顺利,销售方因此要让顾客了解他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这就凸显了广告传播信息的重要性。Jefkins (1984)解释广告是为了让人了解商品或促进服务买卖的一种方式。

  为农业商品或农业服务做广告的意图,是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农产品和农业相关服务信息。事实证明,大众传媒是最有效的媒介,通过大众传媒的载体,广告得以实现其信息传播目的。具体而言,就是指报纸这个媒介,它的重要性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公司可能是新建的,顾客对之不了解,报纸可以为公司做广告宣传,第二,如果新产品和服务推向市场,生产商可以对其做广告宣传来赢得顾客或者超过竞争对手(Oladeji,1994).。Jefkins (1984)指出,20世纪的产业社会没有广告,资本家或社会活动家就无法生存。

  像其他蓬勃发展产业一样,农业产业也需要广告宣传。农业产业为其他行业提供原材料,因此有必要对农产品和农业服务做广告。农业产业也为其他行业产品提供了市场。

  广告的一个强大的功能就是它通过各种方式向各种人群传递劝说和鼓动型的信息和观点,以此来激发变革或增强渴望的态度。(Lanihun,1986)基于这一点,广告的角色定位不能过分夸大。然而,由于农业产品有容易变质变坏的特点,在农业收成高峰期间,对农业产品实施储存通常是不能够用来阻止农作物变质。为了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制作大量的广告来促进农业产品畅销,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实现产出收入稳步增长,最终实现产量的增加。

  此外,广告可以用来展示农业产出收入在何地和如何获得,因此需要减少农民不能及时获得需要产出收入的问题。对农业的研究已有大量例子,得出的结论都是关于农业产品如何获得增加。这些研究发现包括农作物的高产,种子病虫的防治和选种,机械化农业等。尽管已有这些研究,但是农业对尼日利亚经济的贡献方面的研究还很少,尼日利亚中央银行2000年的年度报告指出,农业产品增长率提高到3.3%。如果没有相应措施,例如广告,或者如果广告并不能提高农民的积极认识,农业是不会得到相应发展的。

  研究地区是伊巴丹市。伊巴丹市是奥约州的首府。多级取样被用来选择研究对象。首先,伊巴丹市的所有5个地方政府被取样。其次,从当地政府办公室获得会读写的农民的名单,其中随意选择了30%的农民来作为研究的取样人数。表1反映从各个地方政府得到的农民人数和取样的总数。表格说明了取样的步骤。随意选出的122名农民根据结构完整的问卷调查表接受调查访问,表中既有固定答案问题,也有开放式问题来引导受调查者提供信息。

  态度:这方面的检测主要是通过回答25个关于农民对报纸中广告的正面和负面看法来实现。共分五级,强烈同意(5),同意(4),无法确定(3),强烈不同意(2),不同意(1)。平均分用于将他们的态度进行喜欢和不喜欢的分类BOB半岛。

  ①报纸的读者:是(1),否(0)。②阅读频率:每天(4),1到2天(3),2到4天(2),每周(1)。③购买报纸:是(1),否(0)。④买报频率:每天(4),1到2天(3),2到4天(2),每周(1)。⑤对广告的认识,非常喜欢(3),喜欢(2),不喜欢(1)。平均分用于对统计进行分类。⑥对广告的回应:是(1),否(0)。

  从表2中可以看到,绝大多数农民的年龄在30到50岁之间,占了63.9%。这表明多数接受调查访问的人是中年人,他们正处在青壮年劳动的年龄。表2同时也显示出82.7%的农民是已经结婚,说明农民对他们的家庭富有责任感。绝大多数农民有体力和责任感,缺乏的是农产品增产和促销的信息,因此他们需要从报纸中刊登的农业广告上获取信息来增强他们的产品和销售。

  根据表2,很明显地可以看出,农民受过一种或者另外一种教育。这一数据表明农民普遍具有较高的读写水平。从表中也能反映出78.7%的农民将其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作为其职业。表2也显示农民是富有经验的,因为他们当中一些人(27.0%)有26年农业从业经历,高于农业经历中其他方面的比例。Makanjuola (2002)在一个相关研究中确信中年人农业群体构成了阅读新闻报纸的主体,他们更通常拥有各种程度的从业经历,其中就包括农业。

  表3反映出农民中占61.5%的人喜欢阅读报刊。这一信息表明农民具有较高的读写识字水平。从表中还可得知,多数农民一周至少读报一次,这表明农民对报纸内容是了解的,他们极有可能发现和阅读刊登在报纸里的农业广告信息,并对广告信息做出回应。

  从表3也可以发现,许多农民购买报纸。这说明农民意识到报纸在他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对报纸的看法,66.4%的农民喜欢广告。这表明农民对于农业广告的认识态度是积极的,评价也是高的。另外,高达74.6%的农民对新闻报纸中的广告表现出喜欢的态度。Nwachukwu,(2005)认为农民喜欢倾向于阅读报纸来获得将农业作为实业的信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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