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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半岛农产品市场信息集锦9篇

发布时间:2024-05-03 12:05:39

  BOB半岛影响我国农民增收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农产品生产供给信息与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终端市场信息的脱节是影响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信息化手段,使农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等环节由生产导向向需求导向迈进,实现农产品供给市场和农产品消费市场的直接对接,进而改善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使三者实现最大程度的共赢,对提高农民收入、促进“三农”服务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重大意义。

  由于农民知识能力的限制和农村信息传递物理条件的限制,在参与市场交易过程中BOB半岛,面临较高的信息搜寻成本,使农民掌握的农业信息是不完全的、又是不对称的。这时,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利用差价操纵整个农产品市场,将风险转移给掌握信息劣势的农民,使其承担市场风险。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专业的农产品终端信息组织,农民要获得等量信息可能付出成倍的成本,增加收集信息的难度,同样增加了农产品的市场风险。农产品终端市场信息的匮乏或不对称,会导致农产品市场的非均衡性,破坏农业投资所必需的连续性和稳定;还容易出现生产者小规模的同向生产行为,从而加剧农产品市场的非均衡性,加剧农产品生产成本的流失,给农业生产者带来生产决策的盲目和低收益。

  农产品终端信息的不对称是指农产品市场上卖方与买方对于有关交易对象的农产品内在质量、性能、价格等信息掌握是不对称的由于农产品具有搜寻品、经验品和信任品的特征,而农产品本身的特性就会造成农产品消费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两种行为的相互作用,最终会导致农产品市场中低质量的农产品将高质量的农产品逐出市场,消费者最终消费的是低劣商品的现象,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使消费者得不到满意的产品或付出较高价格。

  资源最优配置的核心总量是如何更好地利用分散在整个社会中的不同信息,以改善经济决策者的决策环境,实现市场对生产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当农业生产者不能准确、及时、有效地掌握农产品市场信息时,信息对生产过程的导向功能就不能充分发挥,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目前,农业生产中所出现的结构性剩余,表明了农产品市场信息对农业生产的导向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实现。

  一方面农民作为主要的生产者受知识能力和农村信息传递条件的限制,信息获取的能力比较差;另一方面消费者不可能具备所有农产品的知识,消费者购买之前必须要进行信息的搜寻,有些农产品安全质量信息甚至搜寻不到。这使作为农产品市场中的两大主要主体农民和消费者在关键信息的获取上将会是高成本的,信息搜寻的高成本将影响农民和消费者对信息的搜寻,使生产者和消费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美国在农业信息管理上,从信息资源采集到都进行立法管理,并不断完善这种体系。我国目前还没有介入到信息对接领域,仅对信息需求方与方进行一种宏观的、粗放式的管理。

  现有的农业网站和农产品交易平台多侧重于流通环节的信息提供,缺乏面向广义的生产者和最终消费者的信息,使供需之间的信息流通不畅,从而导致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中信息链是阻断的,上下游的信息不能顺畅地到达对方,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带来了巨大的危害。一方面,由于信息平台的缺乏,使农业生产者不能共享来自于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信息。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完善的农产品终端市场信息服务平台,使消费者没有一个渠道将他们关于农产品的价格、质量等的信息进行反馈,使得消费者的需求无法得到体现,从而影响消费者的满意度。

  目前,农产品信息的渠道众多,但缺乏对信息采集、分析和的专业化的服务组织,成为造成信息失真的原因之一。一是各信息主体之间缺乏统一和协调,缺乏一个专业化的服务组织来对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导致相互数据不一致,造成决策的困难。二是,信息的目的性不强,信息不能实现及时有效对接。

  农户与分销商之间存在着委托关系,委托关系的实质就是居于信息优势与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信息的关键作用在于改善市场参与者的经济决策环境,以保证或提高其经济收益。但是在农产品市场中,各级分销商本身就处于掌握信息优势的一方。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他们与农户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随机的和暂时性的,缺乏有效的利益约束机制,因此,他们仅依据自身的目标利益函数做出自己的最优化决策。而这种利益约束机制的缺乏一方面会导致分销商将价格定高,这样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没有将多获得的收益与农户进行再分成,也损害了农户的利益。另一方面,缺乏利益约束机制的农产品交易,容易诱发分销商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进行信息欺骗行为,会影响信息的准确传递,造成信息失真,使得农户依然按照传统的经验进行生产,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农产品生产,从而引发农户生产的盲目性,给农户带来较高的风险。

  农产品终端市场是指农产品与消费者见面的市场,包括零售市场、批发商直销市场和生产商直销市场i农产品终端市场信息是指以农产品的供给、消费为导向而采集、储存和的产品、卖方、买方、交易及服务等各类信息;农产品终端市场信息对接是指将农产品终端市场的供给方和消费方的信息进行沟通、连接和使之保持一致性的活动和体系,从而实现农产品终端市场信息的完全性、对称性,为买卖双方和多方提供服务;农产品终端市场信息对接机制是指为实现农产品终端市场信息对接,而建立的一套流程、规范和保障机制。

  建立信息对接流程。具体流程是:专业化的信息采集队伍,采集买方信息、卖方信息、服务组织信息、产品信息、交易信息、服务信息和政府的监管与指导信息;将采集到的信息按照标准化或规范化的要求,输入到终端市场信息对接平台;经过专家分析和政府审核后,以供生产者、消费者、政府、服务组织等辅助决策和高校、科研院所理论研究等。

  根据信息对接流程,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双向或多向传播渠道的终端市场信息对接平台。平台的网络结构主要分为:信息采集和上传、信息传输、信息储存和处理、信息和利用。信息采集的终端设备有移动终端(手机,笔记本,信息机)和固定终端(台式机,传真机,固定电话,数字电视,触摸屏);信息的传输充分利用了internet、电话网、电视网三网合一的优势,最大程度保障信息的高效传输;信息经过储存和分析处理之后形成准确、权威的标准化信息;信息的和利用可以借助信息采集终端下行反馈及邮寄、email、报刊杂志、农产品目录等多种方式。

  对买方信息、卖方信息、服务组织信息、产品信息和交易信息可采用农产品的产品分类和农产品的信息内容属性相结合的分类标准方案来标准化。具体的分类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则参照使用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信息的内容属性分类标准可根据国际通用的商品编码与条码标识体系对产品的来源及属性特征进行定义,通过标准码可实现对农产品的追溯,并与国际市场农产品标准对接。对服务信息、政府的监管与指导等不适合标准化的信息,可采取规范化的方式来处理。

  以立法的形式严格规定农产品终端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等管理工作。一是明确管理机构。农业部门牵头,成立以农业、质监、工商、环保、商贸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农业信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准确采集、严格分析、权威等管理工作。二是组建信息服务队伍。由农业信息领导小组,组建省、市、县一级的信息服务队伍,通过专门培训后上岗,进行实地调查,负责信息的采集和工作。三是明确信息公开、采集、分析与管理办法。对于信息获取处于劣势的农民,政府应建立有效的向乡、村一级传播信息的方式BOB半岛,及时将农产品市场信息传递到农民手中。同时,可采用广播、电视、邮寄、报刊和杂志等其他方式。

  农产品信息服务属公共服务,是一项长期和持久性的工作,需要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一方面,基础设施的搭建和维护需较大的资金投入。主要是系统平台的建设和维护、采集和终端的购买和维护、传输网络租赁费用等硬件投入;另一方面,农产品信息的采集、审核、分析和等各环节产生的各种长期费用。美国的农业部及其所属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编制,工作经费都由财政支持。

  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体系是现代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重要保障。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通讯设施,将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系统、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农产品交易数字化管理系统和农产品交易电子商务平台等一些现有的信息技术成果储备整合起来,构建一个高效、完善的、能满足农产品流通诸环节参与者不同需求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服务体系,对于发挥信息网络的服务功能,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的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实现供需平衡,稳定农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通过信息服务体系的有效支撑,可以大大降低市场运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盲目性,改变农产品流通的传统模式,提高流通效率。

  一是农民文化水平和科技素质较高,信息意识较强,能较好地运用物流信息。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在美国有85%的农民上网,16%的农民从事网上购买业务,农业电子商务占总电子商务的8%,在各行业中列第5位【1】。

  二是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健全。如美国有近300家提供农业信息服务的商业性系统,政府定期农产品物流的权威信息。各种农业网站、信息咨询公司能方便地为农民提供各种实用信息【2】。

  三是批发市场发挥了信息中心的功能。如日本的批发市场实现了与全国乃至世界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联网,能发挥信息中心功能,可以实行按样品交易,做到商物分流。目前,日本现通过联网可以实时全国82个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和564个地方批发市场的销售量,以及海关各种农产品的日通关量,每天、每月、年度的各种农产品的销售量都可以在网络上查询到【1】。

  四是农业合作组织是农产品物流信息管理的重要环节。如日本的农产品行情预测系统是由“日本农协”的。该系统通过统计日本国内的大约1800个“综合农业组合”农产品的生产总量和价格对每天农产品进行行情预测及分析。日本的每家每户都可以轻松掌握到整个日本国内农业信息市场乃至世界农业市场各种产品的需求、供应以及现市价格,在此基础上,农户就可以调整、确定自己的生产品种、产量及价格,使其农业生产处于信息明确、生产有序的最佳状态。

  五是物流企业信息化程度高。发达国家之所以农产品物流发展快速,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程度高。如德国的企业通过信息网络将各国的需求信息和遍布全欧洲的连锁经营网络联结起来,置于同一个信息平台上,相互间的信息交流非常方便,确保了物流信息快速、可靠地传递【3】。

  六是电子商务比较发达。如荷兰,配备有世界最先进的拍卖系统、新式电子交换式信息和订货系统,通过网络连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生产商、种植主、批发商、零售商,向商界和消费者提供品牌农产品供应商和零售商,完成客户网上订货所需要的物流活动。由于网络访问者可以共享信息,信息透明度、准确度和及时性都得到提高,供应链变得更加活跃,及时改进物流计划、管理、调配、优选等操作也更加现实。

  农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是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以及提高运作效率与效益的基础和有力保证。资料显示,我国有77.7%的市、44%的县和20%的乡镇分别建立了农业信息服务机构体系【4】。农村信息化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农业主管部门都开通了很多农业与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的地区,一些农业产业类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产品行业协会都承担了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责任,成为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重要力量。很多大中型的农业生产、销售、加工、配送等企业和集体都建立了自已的网络,提品供销信息、技术咨询和其它服务。随着人们消费观念方式的改变以及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采集网络和检验检测网络基本形成,基于电子信息平台管理的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逐渐建设和发展起来。

  一是农民文化科技素质较低。信息意识淡薄,信息运用水平低下。由于受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影响,加之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低下,目前,农民对产品流通信息的意识并不强烈。近年来,虽然各地区都相应的建立了农业信息服务点,并开通了网站,但是不少农民由于不懂得如何使用网络,从而最终降低了农民对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农业信息网络不健全。许多农业信息网站,信息处理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和,信息时效性差、质量不高,农民获取信息难度大,成本高,收益低。主要表现为:第一,各地农业信息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信息处理、收集、传播的软硬件设备不足,信息的分析、汇总等深加工环节多采取传统方式,电子化程度偏低;第二,信息管理缺位现象严重。各地区涉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能力差,重复建设严重,缺乏信息的深层挖掘与开发,甚至对所收集、传播的农业信息的线】。

  三是批发市场信息处理手段和技术落后。不能及时提供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有调查显示,几乎国内比较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建立了自己批发市场的电子商务平台,本应成为农产品物流信息枢纽,然而由于信息处理手段和技术落后,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不能提供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更不用说发挥物流信息的处理和传递作用,农产品流通活动效率低且资源浪费严重。

  四是物流企业信息管理水平较低、技术手段较落后。严重影响了现代农产品物流发展进程。据调查,我国的物流服务企业中,仅有39%的企业拥有物流信息系统【6】,绝大多数物流服务企业尚不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处理物流信息的能力,缺乏必要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订单管理、货物跟踪、库存查询等物流信息服务功能较弱,对农产品流通中的信息资源整合与利用不够,也缺乏科学的预测性和针对性,信息服务水平还远不能满足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需要。

  为了建立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体系,就必须对现有的农业网络进行集成、整合,改变重复建设、小而散的局面,提高网络信息质量,尤其要加强硬、软件建设。推广网上订单、拍卖、配送等物流方式,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整合农产品物流分散运作资源,对农产品物流各环节进行实时跟踪、有效控制与全程管理。重点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经济主体中建立信息服务点,抓好农产品信息处理和,准确地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者提供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库存信息及气象信息,提供中长期市场预测分析,帮助生产者制定生产计划,避免生产的盲目性。

  一是加大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各国政府都重视农业信息化建设投资,如美国的农业信息投入总额2001年为13亿1800万美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每年用于农产品市场新闻的年度预算为2200万美元。欧盟2000年用于农业统计信息的花费总计是6151.3万欧元、用于农业和农村信息通讯方面的花费是2亿欧元左右【7】。农业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各级政府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农业信息系统的硬件建设的投入经费,还要有充足的系统运行经费,以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要将农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与研制等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鼓励和引导科研单位、企业、个人或其他民办科研机构、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投入,扶持农业科技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

  二是加强政府的信息服务工作。目前我国农村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如果大量的市场和生产信息不由政府部门来组织,就无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信息使用的公平性、及时性。并且由于我国农民文化素质比较低下,对信息的分析辨别能力也比较差,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工作,推动农业信息网与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及期货市场建立联网,直接从信息源采集信息,配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信息分析和加工处理,及时向外和传播,不断增加信息服务内容。提高信息服务质量,使信息供给不断满足信息需求,并带动信息需求的发展。

  三是建设与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化。信息技术对农产品物流系统的协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信息化己成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信息化条件下,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农产品中转站、集散地,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在衔接产销、调节供求、沟通信息、促进农业产业化等方面都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中心环节和衔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与纽带,必须成为农产品集散中心、信息中心、价格中心、结算中心和包装加工及物流配送中心。更为重要的是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建设有助干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通过加强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整合农产品市场的信息,提高信息沟通与和运用效率,辅助生产者按照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生产,减少生产的盲目性,还能通过普及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增加生产效益。市场主管部门要牵头,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全国性或者地方性、区域性的市场信息服务平台,把所有获得国债资金扶持的批发市场的信息整合起来,整合形成农产品流通网络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物流、市场周转效率【8】。政府要支持发展大型信息主导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市场信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批发市场、农业信息机构、产品供应者、产品需求者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要重点进行农产品信息处理与工作,搞好市场信息咨询服务,这也是成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9】。各个批发市场要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协调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从而使批发市场向物流中心过度【10】。

  四是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信息化建设。多年来,由于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不完善,农民的分散生产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同时,商贩抓住农民对外界收购信息的封锁的弱点,从而压缩了农产品的价格使得辛苦种出来的农产品买不到好的价格,造成农产品“买难”、“卖难”现象时有发生【11】。以信息化为手段,在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上实行信息化管理,可大大提高合作组织的管理能力,使合作组织较大程度地延长带动半径、增强带动能力和提高带动效益,打破农业“增产不增收”的怪圈,有效化解“三农”问题【12】。政府应当尽快完善对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支持,要在村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和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力度,为农民提供准确和及时的信息,有效提高农业生产者的谈判能力,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农村的信息化建设水平。

  农产品的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过剩,是农产品市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农产品结构调整滞后,生产、技术、加工、流通信息不灵,农产品流通的网点、规模、设施等与农产品市场的发展需求极不相称,适应农村市场商品流通的体系不健全所致。市场信息的形成机制和信息传播手段的落后,使农户缺少市场信息的指导。这样,生产就很难适应需求的变化,农产品面临严峻的市场问题,也就必然导致农业增产不能增收。

  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总量不足,装备落后,在大中城市要稍微好些,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包括县乡,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大多简陋陈旧,流通辅助设施建设滞后。主要表现为储藏条件差、能力低。过去,我国农产品十分短缺,仓储设施的建设较少,随着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农产品出现大量的剩余,这就要通过储藏等方式进行吞吐,调节市场的供应,以缓解农产品的季节性矛盾。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投资以及缺乏引导和管理,我国的农产品储藏设施的建设处于盲目无序的状态。

  农产品流通主体发育缓慢。现在传统的方式主要是一对一式的现货交易,多数企业和农户之间是买断关系,订单农业履约率不高,农民受益有限。农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化程度和市场覆盖率低,一家一户的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如同散兵游勇,各自为战,难以适应市场变化。现代化的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不普及,期货交易、远期合约交易形式更少。这种状况造成交易市场运作的效率很低。

  我国农民虽然在生产方面已经努力地去适应市场的需要,但在销售方面显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去甚远,关键在于他们还不能走出去,主动地选择最有利的市场去销售,而是被动地等待市场的选择。目前,农民自己的经销组织较少,这样,农民不仅会失去大量的商业利润,同时也增加了农产品的运销成本,使一些在产地价格较低的农产品进入销售地以后价格较高,同时也会发生区域性的供求矛盾。就农产品的营销手段而言,目前是比较落后的。

  目前,我国农产品收购、储藏、运输等基础设施,远远不能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批发市场是我国当前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70%的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进入零售环节。进一步扩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支持范围和规模,培育多层次的农产品市场势在必行。继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系统建设。鼓励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恒温冷藏保鲜库、低温冷冻冷藏库、气调保鲜库等冷藏贮运设备,实现对生鲜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全过程的保鲜冷藏。继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和检测、安全监控、信息、结算、废弃物处理中心等准公益性设施项目。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分捡、包装等农产品增值加工设施,以及交易厅棚、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农产品市场的调查研究和信息的采集。建立主销市场农产品需求信息库,加强市场信息的采集。积极建设大宗农产品预警系统,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引导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

  2.积极建立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建立和充分利用农产品销售的信息平台、农产品流通协会等,建立健全农产品销售窗口,扶持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连锁店,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专销区或专柜。

  3.积极推动产地与市场对接。要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形势,发展订单农业,尤其要推进大宗农产品和一些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场(市场)地(农产品基地)挂钩”管理,提高产业发展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增强市场服务功能。通过培育多层次的农产品市场,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切实扩大农产品消费、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

  1.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首先要根据产业布局和市场容量,认真做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构建数量适度、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其次要在巩固农产品市场交易功能的基础上,拓展市场的信息功能、价格形成功能、质量安全功能、客商采购功能、物流配送功能、网上虚拟市场功能。要加强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降低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

  2.积极扶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立新型、高效农产品营销网络。利用大型流通企业营销网络优势。整合资金,支持一批跨区域的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提高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领办、创办农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组织。

  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平台和商务网络平台,世界各国和我国重要农产品生产与供应信息、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农产品主产区的气象信息、主要经销商信息、重要农产品产量信息、农产品价格信息以及预测走向等,强化信息引导生产功能和沟通产销衔接功能,让农民下种时心中有数,产成品适销对路,能够顺利出售,能够卖个好的价格,得到更多的实惠,实现农民的增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已由社会生产中的末端行业上升为先导行业。加快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必须强化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孙民罡,曲雪梅,刘永艳.论我国流通政策体系的优化与完善.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20).

  发展农产品物流,有利于农业走向规模经营,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并使农民收入多元化。发展农产品物流,使农产品及时高效地进入市场,完成由商品到货币的转化,是农民提高收入的重要环节。而我国农产品物流经济发展存在诸多矛盾:数量供应与需求上的矛盾、生产的季节性与消费的全年性的矛盾、农产品自身所具有的自然属性与消费的及时性及绿色要求的矛盾、各家各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的存在,是由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属性决定的。具体表现在:

  1.农产品市场发育程度低。农民理应是农产品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然而,目前农民却很难真正承担起农产品市场经济发展主体的角色。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分散、细小的生产经营方式限制了农民的交易方式。面对激烈的竞争,缺乏应有的竞争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因此,他们很难与销售地区建立相对固定的渠道,从而取得相对稳定的市场销售份额。同时,在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采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标准并获得相应的指导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难题。

  2.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不少农产品的分类、分级等大都是凭人工感觉,误差过大,产品包装从材料到包装管理都没有统一标准,这给农产品的储存、运输和加工造成一定困难。尤其应值得注意的是,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上普遍缺少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农药残留和有毒有害成份超标等问题严重。

  3.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农产品仓储、运输条件和工具、信息网络平台等公共设施仍然落后。农产品流通大部分要经过产地收购、运输、销地批发、零售等环节,但由于现代化冷藏储运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交通运力不足,致使农产品运输成本过高。物流是个多环节系统,各环节协调不起来,就会造成物流不畅。

  4.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历史的以及现展的种种原因,农产品物流的总体信息化程度滞后,农业信息化网络不健全,农村的信息队伍并未真正建立起来,不能有效的进行农产品市场交易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和工作,的产品市场信息时效性差,信息质量低,无法真正起到市场信息的指导服务功能,使农民获取信息难度加大,成本过高,效果降低。

  5.物流技术落后。目前传统农产品物流仍是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为主,在整个物流链条上,未经加工的鲜销农产品占了绝大部分,而这些农产品大多数因运价、运力、交通基础状况和产品保鲜技术造成腐烂、变质,损失巨大。因此,物流技术落后的薄弱状况造成了农产品在物流过程中的浪费。

  6.农业物流专业人才缺乏。农产品物流的发展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农产品附加值,节约农产品流通费用,提高农产品流动效率,降低损耗,从某种程度上规避一些市场风险。而要解决这些问题还要对农产品物流进行合理规划、设计、管理和有效控制以及成本核算,这些工作的实现最终还是有专业的物流人员来完成。而目前农产品物流业专业人员还未真正成长起来,严重阻碍了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

  1.全面重视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培育。合理布局农产品市场,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一方面要按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与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新要求,在优势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新建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另一方面做好农产品销地批发市场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除了要做好农产品市场交易与集散工作外,还要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仓储、运输、配送、结算、信息服务及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运作,提高优势农产品流通效率。健全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档次。在健全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方面,围绕着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与管理的现代化,提高流通效率,一方面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易条件和手段;另一方面要加强有关部门在农产品市场体系规划、管理方面的协调一致,克服政出多门现象BOB半岛。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档次,增强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流通能力,引导有潜力的批发市场向大型区域性批发市场和专业性批发市场方向发展。

  2.制定标准体系,打造绿色农产品物流。建立农产品质量体系标准。在质量、规格、包装等方面加快实现标准化。逐步建立起严格的、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实现分级收购、包装、销售,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应逐步实现质量等级标准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标准化。推行农产品检验检疫和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安全环保的要求,强化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检验,防范农药、饲料添加剂超标。组织开展农药残留和产品质量检测试点,防止不符合卫生标准、劣质有害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流通。对进出口的农产品加强检验检疫,合理运用技术标准,有效预防国外技术壁垒,规范管理农产品进出口。农产品物流“绿色”化。农产品物流“绿色”化就是开展绿色流通,以绿色为方向,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直接或间接促成污染消减的环保型农产品流通过程。农产品绿色物流,一方面指经营无公害农产品,引导农业开展绿色生产;另一方面指通过科学化的物流设计、管理和实施,使农产品运输、包装和分销方案合理化、最优化,运输包装重复利用,销售包装无害、易处理,减少空载,提高效率,降低对农产品污染以及对环境的污染。

  3.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物流业是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大的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物流业的基本要求。从目前来看,首先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仓库、保鲜库、冷藏库建设。其次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的连锁超市及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特别是针对连锁超市所需配送食品的加工配送。

  4.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物流的灵魂是信息,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的目的就是把农产品信息收集起来,进行加工整理、分析,并及时传递给农民,引导他们按照市场的需求从事生产经营,避免因信息不灵而导致农产品市场大起大落。加强市场信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产品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生产者、销售者计算机联网,对物流各环节进行实时跟踪、有效控制与全程管理。

  5.培育与壮大第三方农产品物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关键是提高服务水平。物流业作为服务性行业,关键要体现“服务”二字。通过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服务,让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完成农产品在零售商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之间的流通任务,其效果是非常积极的。

  [1]丁俊发.中国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情况[N]. 北京:中国商报,2002-02-26.

  [2]张文松,王树祥.我国农产品现代物流模式分析及选择[J].物流技术,2006,3:37-39.

  [3]张亚.我国农业物流发展的对策建议[J].中国流通经济,2006,1:20-23.

  随着网络和通讯技术不断提高, 互联网络迅速向商业化、社会化发展, 从事网络商贸活动已成为潮流,迎来了全球电子商务时代。而我国农产品市场大多数却处于初级现货市场阶段,农产品营销的渠道和时机不够畅通。其次,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差,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共享度低,对信息的搜集、加工、处理、能力低下,容易造成信息的扭曲和失真。特别是近年来,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呈现出大量化、多样化、优质化和动态化的趋势,这与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规模小,生产有季节性、区域性、分散性等特点产生必然的供求矛盾。传统农产品营销管理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市场发展形势,农产品营销管理必须有效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敏锐地捕捉到消费者的需求信息,以恰当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合适的农产品,在满足农产品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发展。

  农产品网络营销是指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全面导入电子商务系统,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需求、价格等与收集,以网络为媒介,依托农产品生产基地与物流配送系统,为地方农产品提高品牌形象、增进顾客关系、改善顾客服务、开拓网上销售渠道并最终扩大销售。

  农业是季节性、时效性较强的行业,农产品市场的货源随农业生产季节而变动,特别是一些鲜活农产品,出现卖难现象,阶段性买方市场明显,许多地区存在着产量大与市场狭窄的尖锐矛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信息不灵、渠道不宽、流通不畅是主要原因。农产品产业开展网络营销可以扩大市场时空范围,打破传统营销活动的地域局限,使农民不再只为一个地区或一群人而生产,而使农产品销售成为一种全球性活动,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信息互动,每一个网民都可以成为目标顾客,扩大农产品市场空间。

  农产品生产周期长,但是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瞬息万变。传统农业下,农产品的品种、产量的决策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与滞后性。而因特网销售市场几乎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信息的实时性和买卖双方之间的透明性,大大降低了经济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农产品生产商和销售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信息,如农产品的品种、价格等,同时也可以通互联网了解世界各地的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根据市场信息和客户的需求情况来需生产,制定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计划,为解决供求矛盾提供了依据。

  由于行业特性,农业信息具有分散性、复杂性、综合性的特点。基于网络信息和销售商品不需要投资大额的固定资产,可利用“信息高速公路”, 及时、准确、经济、全面地收集、相关信息,从而找准市场、降低成本、促使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互联网,生产者能直接和消费者进行交流,自主地进行交易,可以减少中介环节及附加成本。此外,由于供求双方信息透明、实时和高度的互动性,使得农产品营销过程中信息搜寻、条件谈判(议价) 与监督交易实施等各方面成本显著降低。

  网络媒体的制作速度、覆盖能力、动感效果和宣传成本上均优于传统方式,尤其是网络环境下信息传递、沟通和利用网络展示商品形象的快捷都有利于产品品牌声誉的建立。

  互联网的出现和大规模应用,使经营管理模式开始了从以产品为核心向以客户为核心的重大转变。对现代农产品营销者来说,已有的顾客数据库加上顾客服务环节中形成的数据是取得卓越和高效顾客服务的关键资源。这些数据为有效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高效地帮助每个顾客解决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援,并使农产品营销者能与其顾客建立一种特殊的关系纽带。

  我国城乡之间的“信息不平等”和“数字鸿沟”非常明显,这几年农村的信息网络基础尽管有较大发展,但仍很薄弱,大多数农户甚至农业龙头企业在计算机和网络的配备水平上,跟农产品网络营销的顺畅实施有一定差距。

  目前,农户信息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不高,缺乏信息化建设的高级人才,农户的生活习惯、工作方式、价值观念未能跟上全球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对电脑、高科技通讯、网络的应用也十分有限,真正懂信息、懂科技和高水平应用能力的人并不多。

  一方面是技术安全质疑,如网上交易中的支付问题,有1/3 的企业对网上交易的安全性表示担心。同样,消费者也面临着网络欺诈的危险。另一方面是信用安全问题,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假冒伪劣屡禁不止, 商业欺诈行为时有发生。这些也给农产品网络营销带来障碍。

  研究表明,有标准规格、易配送、为消费者所熟知的产品,在网络进行宣传和销售的效果会更明显,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标准化程度都不高,在品质、无公害、绿色化和品牌化方面有待提高。

  互联网在连接生产与消费方面有快捷、方便的优点,但在农产品网络营销中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即受众在地域上的无边界性对产品配送带来了不便。一是农产品生产分散在千家万户,农业生产组织规模较小,不利于农产品的迅速集中;二是农产品大多具有生鲜的特点,尤其是鲜活农产品含水量高,保鲜期短,极易腐烂变质,因此对运输效率和流通保鲜条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此外,在配送中不可避免地产生较多的附加成本,使得消费者既要承担产品本身的价格,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分摊费用,这可能使消费者丧失在网上购买的信心。

  目前国内农产品网络营销站点总体来看站点质量不高,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信息资源内容缺乏,重复信息较多,有用的、针对性较强的特色信息少,信息质量难以保证且时效性差,网站设计不够精细和规范,缺乏个性和专业特色。而网站的质量与提供的信息服务将直接影响到网站的声誉和访问量。

  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一方面,政府应该有所作为,为农民上网创造条件。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应视为公共产品,让用户免费入网。另一方面,作为农产品交易主体之一的农户,也应该积极参与网络建设。

  进行网络化农产品营销, 提高农户信息意识和信息获取、分析和使用的能力尤为重要。针对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的对策:一是积极开展网络信息知识的培训,采取网络信息科技入村教育、入户教育等形式,逐步在农户中形成信息第一位的意识,避免生产的盲目性。二是要尽快解决农村和农业生产、销售中关键信息技术队伍建设问题,培养高级农业信息化建设人才。

  对信息市场特别是网络信息市场的监督管理无疑是保障农户和农产品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举措。国家要尽快制定和逐步完善对信息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规范, 坚决打击网络信息欺诈、诱骗等行为。

  加快制定鲜活农产品相关标准,推动绿色鲜活农产品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促进标准化生产和实施品牌战略,主要品种逐步实现从鲜活农产品种植到包装的标准化,着力改善网络营销的环境。

  物流配送是网络营销的“后半截”, 直接联系着客户。它的效率高低和安全与否,关系到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成败。当前农产品物流服务可考虑三种实现方式:由第三方物流公司完成。此外,物流配送还要重视农产品本身的特点,使用保鲜等新技术,对农产品妥善储运, 做到物流及时、顺畅,保证农产品新鲜上市。

  农业电子商务网站首先要及时更新信息,注重信息的增值服务,对信息进行深层次挖掘和加工;其次要不断提高网站制作水平,完善信息搜索功能,从而增加网站的吸引力;最后网站应该具有个性和行业特色。

  网络调研主要是指在互联网上针对特定营销环境进行调查设计、收集资料和分析的活动。农民可以通过网络调研系统了解相关农产品的各地市场信息、供需情况、价格走势,以便于制定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计划。其次,通过网络市场调研系统可辨识潜在需求群体,通过顾客反馈信息了解其对农产品的满意程度、消费偏好、对新产品的反应等,与顾客建立起“一对一”的亲密关系。

  农产品网上直接销售的途径很多,既可以在自己的站点上直接销售,也可以加入电脑网络广场和虚拟电子商场,让顾客访问时在页面上任意挑选,当他决定购买时可以在线完成订购过程。

  在公众面前树立良好形象,为公众提品信息,既是传统营销同时也是网上营销的重要内容。农产品营销者可以将农产品信息和服务在公司页面上,以这种方式提供给客户;或者在重要会议、公众信息、政府和非盈利活动中广告赞助页面。例如:赞助运动会、赞助绿色和平运动等,赞助商在这些页面上通过一个超级链接指向自己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农产品信息应该具有全面和实时的特点,信息不仅包括农产品的品种、数量、价格、规格、品质产地等信息,还应包括农民合作组织、农产品经纪人、农事企业和广大种养殖大户等的详细信息,而且保持实时更新,从而便于需求者获得农产品的供应信息和订购。

  目前,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经营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与此相对应的是千军万马的农产品流通主体,组织化程度低。目前,全国有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5万多家,但专门从事农产品流通的企业不多,大型企业更少;全国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48.4万家,从事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的约1/4;农产品流通的主体是农村经纪人队伍,约有600多万人,80%的初级农产品由其收购后进入流通环节,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力军。销售方式以间接销售为主。在生鲜农产品物流中,只有约15%通过产销对接进行销售,其他需要经过产地经纪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多个环节,才能进入最终消费,成本高,效率低。今后,要把培育提高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作为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首先,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流通业,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重组、联合等方式,整合分散的流通设施,优化资源配置,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第二,大力扶持各类从事农产品加工、运输、储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的能力。第三,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队伍向企业化、公司化方向发展,扩大营销规模。这三个层次流通主体的培育,都需要在税收、信贷、用地、项目支持等方面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在批发市场、冷链运输储藏、零售网点建设方面,都需要加大投入。我国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300多家,在产销衔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绝大多数是初级市场,服务功能不全,拥有分级、包装、结算、信息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不足3%。冷链流通率低,果蔬等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率仅为5%,冷藏保温车占货运汽车的比较仅0.3%,农产品冷链储藏设施严重不足,人均冷库容量仅7公斤,因冷链运输、储藏设施不足损失的果蔬每年高达1000多亿元,相当于2亿人口的消费量。农产品零售网络不够健全,大中型城市只有15%的生鲜农产品经超市流通。作为零售主体的3.3万家集贸市场、社区菜店的设施落后。因此,要加大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农产品主产区和集散地,重点加强批发市场分级分选、初加工、储藏保鲜等配套设施建设;在主销区,重点加强批发市场储藏保鲜、市场信息收集、电子交易结算等方面的升级改造;在零售环节,重点加强农贸市场和社区便民店的建设,逐步建立网点众多、布局合理的零售网络体系。鼓励超市与农业生产基地直接对接,鼓励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店直销直供;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龙头企业、学校等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社会资金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生鲜农产品储藏保鲜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

  近些年来,我们对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能力的建设是重视的,市场信息服务能力提升也较快,但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未从根本上改善。如信息监测主要侧重价格信息,对生产、消费等信息采集、研究不够;对农产品分品种的产、供、销及国际市场系统研究不够;信息平台多,协调统筹不够,就政府部门来说,有的食用农产品价格信息,有的大中城市蔬菜价格信息,有的大中城市主要食品价格信息,有的全国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信息等,有的农产品供求及预警信息等,平台至少在5家以上。今后,应协调统筹政府部门的信息,在内容上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和贸易的全覆盖。建立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机制,以方便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信息需求。此外,需加大农产品分品种的信息量化分析。

  扶持政策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导向作用十分重要,当前要尽快解决五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农产品批发市场税负重的问题。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导致其发展活力不足,要提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的认识,在税收、信贷、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二是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高征抵扣”问题。调整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政策,实现征扣税率一致,有利于税后农产品流通和消费。三是解决生鲜农产品流通的税收优惠问题。对蔬菜、水果等生鲜品种流通应给予增值税的优惠,对物流企业从事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业务,为生鲜农产提供仓储调度等,应考虑给予营业税的优惠。四是扩大农产品“绿色通道”品种范围和路网范围。五是完善各级政府建立的农产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制度。在农产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中,增加生鲜农产品产业损害补助制度,当生鲜农产品市场价格跌破成本时,政府适时动用调节基金,启动外调、运输、储藏、加工等应急措施,化解滞销卖难,防止产业受损,保护农民利益;当鲜活农产品价格过快过度上涨时,使用基金对城镇低收入居民给予适当补贴。

  由于农业面对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农产品产量、价格波动较大。要注意总结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规律和过去宏观调控的经验教训,完善调控机制。对由于供给数量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涨跌,应尊重市场规律,减少行政干预;对属于季节性因素的市场波动,应注意发挥市场的自我修复功能;对因投机行为导致的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应尽快介入,减少投机因素的干扰;对农产品价格合理上升,慎用临时性调控措施,防止因打压农产品价格合理上升而产生供给短缺。农产品调控的重点,要放在完善调控机制上。

  1.降低农业生产风险。通过电子商务强大的网络功能,跨跃时间和地域的障碍,使农产品供需双方及时沟通农业生产者能够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组织生产,以避免因产量和价格的巨动带来的效益不稳定,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农业产业化不同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农业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按市场机制配置生产要素,并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和过程按市场机制组织活动。

  2.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农业生产资料信息化,internet将市场需求信息准确而又及时地传递给买卖双方。同时根据生产的需求信息传递给供应商适时补充供给。在业务模式上提供了交易市场、农产品直销、招标等交易模式。自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真正实现电子商务的效能,减少市场存在的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薄膜等各种生产资料的供需矛盾,大大地缩短了供应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3.形成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模式。通过建立以计算机联网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实现网络营销和网上支付。保证了各地农产品销路畅通.供销协调,扩充农业信息量。透明化的价格可以提高网上交易量从网上获取产品和价格信息将增加产品的可比性和价格的透明度。农业生产者可通过网上贸易受益,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1.电子商务基础薄弱。电子商务的发展程度,与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技术进步以及政策、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因素都息息相关。经济欠发达地区电子商务起步晚,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完善。虽然近些年基础设施建设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与发达地区相比,网络基础建设比较滞后,社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与应用存在偏差,农户信息意识和利用的能力不高,缺乏信息化建设的高级人才;人们的网络意识,电子商务意识淡薄,网上的消费习惯和消费体系尚未建立,这些都阻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

  2.农产品产业化经营发展缓慢。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产品结构性过剩比较严重,优质农产品特别是具有知名品牌的农产品较少。在目前农业产业化程度较低、农产品市场还未完全放开的情况下,人们的“品牌”意识比较淡薄,申请商标注册的农产品比较少。这对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业企业和农业组织来说实施难度较大。目前,刚刚起步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很多是以批发市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农村批发市场的前身基本上是集贸市场,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交易手段落后,法制不健全。

  3.缺乏专门的电子商务人才。农产品电子商务离不开具有现代农产品知识、商务知识和掌握网络技术的人才。这些人才一方面要靠国家正规教育体系的培养,另一方面,随着传统农产品商务模式向现代商务模式的转变,农民也要通过网络掌握农业产销信息,包括气候资料、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市场消费趋势、即时市场行情等等,进而对农产品产销进行分析,快速回应市场变化,调整产销决策。现代化离不开信息化,在西部大开发和国家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宏观背景下,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对山区市县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全面实现小康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当前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生产水平差异较大,农业产业结构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县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因此,在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上,应具有针对性。经济较不发达地区,农民素质较差,应依托目前较为普及的电话网、电视网、广播网,大力发展广播电视和通讯工程,在此基础上,开发依托于上述网络的农民适用的信息获取技术,搭建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平台,直接对农民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的信息应用的能力。

  2.健全我国农产品市场信息社会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在加大对广大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的同时,积极推动各级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以政府信息化推动信息产业化,强化各级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构建政府、公司、农户 “三位一体”的信息服务体系。

  3.尽快解决农产品标准化问题。农业电子商务要求网上交易的农产品品质分级标准化、包装规格化以及产品编码化。从长远来看 ,解决问题办法应是在全国建立规模化生产的农业生产体制,规模化生产不仅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要,也是保证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生产的基础;还应建立以加工和食用品质为中心的质量检查评价系统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市场价格系统;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符合我国消费特点的农产品规格标准系统。

  4.加强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物流发展水平低下,物流设施总量不足,物流配送中心不完善,运作效率不高,已经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瓶颈。顺利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一方面应着力建好和提升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市场网络覆盖到各个区域中心城市;另一方面,应该建设大型的全国范围内的农业物流信息平台,建立和加强农业物流行业协会 ,积极培育和发展冷链运输等现代物流体系,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发展现代化的农业物流企业或者物流基地。

  5.加快培养农业信息技术人才。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离不开具有现代农产品知识、商务知识和掌握网络技术的人才。因此,一方面要求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有关领导、农业科技人员和广大农民必须有较强的信息意识,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和农业信息资源。学习和消化先进的农业信息技术,用于指导生产和发展生产;另一方面要加快农业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各院校应建立农业信息的专业。开设农业信息技术与管理的课程,或者举办农业信息技术培训班,培训各种水平的农业信息技术人才。

  2010年8月,在湖南省委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强调,要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为基本途径,努力实现优化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人本发展,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我省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信息化是实现其它三化的基础,也是建设“两型”的保证。2010年,国家工信部正式将我省长株潭确定为首批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单位,这必将催生一个新的ICT(信息、通讯、技术)产业。2005年,国家农业部开始在全国建设以12316为主要载体的“三电合一”平台,这必将促使我省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跃上一个新台阶。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和十分紧迫的农业信息服务,要求我们更加努力地学习新技术、创新服务新模式,积极做好现代农业的信息服务工作。

  从1998年起,湖南省农业厅在互联网上正式建立了自己的公开网站“湖南农业信息网”

  )及28个专业网站。全省14个市州农业局,100多个县(市、区)农业局自行或与本级政府配合建立了农业信息服务网站。长沙马王堆、岳阳花板桥、常德甘露寺等20多家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网站当地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供求信息等内容。

  2005年,农业部在全国开展“三电合一”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到2009年底,湖南已有株洲等3个市、浏阳市等18个县(市、区)建立了“三电合一”服务平台。

  2006年,湖南省农业厅与湖南移动签订了农业信息服务的战略协议,2007年开始开发以“农信通”为载体的农业短信服务。

  2000年5月,省委省政府两办发出《关于在全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相继成立了“湖南省农业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凡能公开办理的事情都要通过“湖南农业信息网”公开。

  2008年,省农业厅开发建成了农业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系统,40个行政审批项目都可以在网上申请、审核和审批。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和相关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外网)上公开和,行政审批人员在内网上进行审批,并有相应的监督程序对每一步办事过程进行跟踪。

  2009年,湖南省农业厅电子政务内网开通并投入应用。内网沟通了农业厅与省委省政府的办公系统,实现了会议通知、文件收发和内部信息交互等功能。

  1.3湖南农产品网上促销体系逐步成长湖南农业信息网的“网上展厅”是推介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和优质农产品的专栏。在前五届全国农产品交易会上,我省累计有1000多家企业参与展示和营销。“一站通”是全国农业企业注册的农产品购销信息服务平台,到2009年底,我省有1400多家注册用户。

  从2000年以来,我省特色农产品网上营销逐步壮大,浏阳的花卉、石门的柑橘、隆回的金银花等都通过网上营销走红国内外市场。

  近几年,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技术飞速发展,IPV6、云计算、数字地球、物联网和框计算等也先后走入实际应用,利用互联网、电话、电视等网络新媒体开展农业信息服务的技术和模式多种多样。这里将目前综合应用较多的几种农业信息服务技术和模式简介如下。

  网站用于农业信息服务是目前最多的一种形式。据农业部统计,到2009年10月,全国农业网站达到31108个,农村网民达到9565万人,有24.3%的农民是通过互联网获取农业信息。我省涉农网站也达到了500多个。

  农业网站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公开信息与农业新闻、农业市场信息与农业科技信息、政府网上办事、农业电子商务和网上互动。网站运营模式既有经营性网站,也有非经营性网站。营利性网站的赢利模式主要有:在线广告、电子商务佣金、会员收费、电信运营增值服务等。

  短信因其方便快捷而得到了迅速的普及和发展。据湖南省信息协会编辑的《2009年湖南信息年鉴》,我省移动电线万。据中国移动湖南省分公司统计,我省拥有移动手机的农村用户有1000多万。从2003年以来,我省不少县、市农业部门逐步利用农业短信开展信息服务。省农业信息中心从2006年开始与湖南移动公司签订了战略协议,利用农信通开展农业短信服务。农业信息短信服务的内容包括当前农作物(动物)生产(长)所急需的技术、农产品批发市场(特色市场、产地市场)价格和农产品供求信息等。手机用户可通过短信免费接收公益类信息和有偿订阅生产技术及市场行情类服务信息。

  农业手机报是农业短信的扩展和升级。由于每条短信的字数有限(中文不能超过70个字),对于字数较多的农业信息不能一次发送,只能分拆成多条。同时,短信不能发送图片,不利于用户直观理解信息。农业手机报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特别适用于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的高端用户。

  电子信箱有两类,一类是以互联网为载体,内容为文字表述的信息,是目前广泛应用的电子信箱;另一类是以电信线路为载体,内容为语音表述的信息,也被称为语音信箱。浙江省农业厅利用前一种方式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农产品种养加技术、农产品市场价格和供求信息等,注册用户达到了150多万个。后一种方式有其特点,如信息量较大、用户不需掌握汉字输入法等。目前在农业领域应用较少,有待进一步开发。

  农业呼叫中心是农业部“三电合一”项目中的一个主要工具。呼叫中心依靠客服坐席(包括接线人员和配套专家队伍)、农业技术数据库和自动应答系统,开展技术咨询与信息服务。从我省已建成的县、市级农业呼叫中心来看,总的效果还可以,但发展后劲不足。通过对辽宁省“12316三农热线”(农业呼叫中心)的考察,在进一步改革信息来源、及时更新贴近当前生产实际数据库、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条件下,三农热线受到了农民的热烈欢迎,上线多万人次的电线农业电子显示屏。

  电子显示屏适用于流动人员多、场地宽敞的公众场所,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市、展示大厅等。电子显示屏建造简单、信息更新便捷、公众观看方便,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形式,是传统宣传栏、信息墙的替代工具。

  在农业信息服务过程中,非常适合于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多而计算机网络还不够普及的地方。

  电子触摸屏主要用于政务大厅、政务中心等公众办事场所。信息管理人员及时将信息更新,查询人通过手指触碰相关条目,逐层查找,就很容易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内容。农业电子触摸屏目前应用还不多,主要用在省市县级农业部门政务办事大厅,但其方便、快捷、自助的操作方式非常适合于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农业电视专栏应用时间较长,[天下论文]从中央到地方电视台都有相应的窗口,在计算机网络和电话尚不普及的时代,是农民接收外界信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但因为互动性能不够,电视节目缺少广告支持等原因,财力有限的电视台播放的农业类节目较少。数字电视节目播出后,虽然增加了节目互动能力,但相对于艺术、财经、影视类等栏目,农业电视栏目及播出时间仍然非常少。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电路带宽的增加和网站质量的提升,电视专栏在农业信息服务中的地位可能会下降。

  最近几年,网络视频发展迅速,农业信息服务应用网络视频技术必将获得极大的发展。在计算机普及率提高、网络带宽增加的大环境下,农业部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民间团体提供的免费类农业专业视频快速增加,农业生产者能够及时、主动的搜索所需要的视频信息和技术。这种融网络技术和视频技术于一体的农业信息服务模式,集中了方便、快捷、主动和直观等诸多优点,是今后开展农业信息服务的重要发展方向。

  专用信息接收机已出现多年,不少信息类技术服务公司和电信运营商都提供了产品,为用于农业信息服务,还开发了相应的接收芯片,集成了农业技术数据。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制的“农务通系列产品AHPC/APDA”集成了多种农业专家系统、农业实用技术咨询系统和信息查询系统,可在生产现场方便快捷地为用户提供农业实用技术、新品种信息、价格行情和病虫害诊断等服务。

  利用信息服务新技术和新模式,努力开展面向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是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建设我省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推手。

  农业信息化,政府要先行,政府信息化的目的就是要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是农业政务管理信息化。农业部门管理业务类型多、服务环节链条长、机构人员数量大,在日常工作中,公文制作、文件传输、会议通知、资料统计等都需要办公系统的支持;二是农业政务信息公开。农业部门所具有的政务管理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都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对外公布,行政许可、办事流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都需要对外公开;三是农业视频会议。为了节省会议成本,提高办事效率,需要建立农业部门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四是农业数字化指挥调度。为及时了解农作物生长状况、农业抗灾防灾和救灾、农业生产应急指挥,需要建立反应灵敏、现场清晰、数据可靠的数字化指挥系统;五是农业生产预警。能及时收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国际国内各市场的信息,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开展农业生产预警。

  农业是传统产业,利用信息技术装备和改造传统产业,是农业信息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做好面向农业企业的信息服务BOB半岛,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对农业企业的信息化提升。农业企业在开展生产、加工和产品销售各环节中,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传统工艺,开展信息化管理,开辟互联网销售市场和逐步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二是农业标准化生产。

  传统农业的特点是小而散,产品没有统一规格和标准,难以组织规模化生产和营销。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实现对农产品生产环境监测、农业投入品经销、农产品生产技术实施和农产品加工过程监控,在统一环境要求、统一生产技术、统一投入品质量和统一加工流程的基础上,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进而实现农产品溯源。

  农民和城镇居民既是农产品的生产者,也是农产品的消费者,在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现代物流一日千里的时代,农业信息服务显得日益重要。

  一是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传统农业推广技术在新技术推广、新品种推介等方面显得效率低,一方面使很多科研院所的成果难于形成生产力,另一方面又使需要新技术的农民难于及时获得新技术。特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的主要劳动力缺少农业生产技能,不熟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要求,不熟悉农产品各生产环节的生理需求和防病治虫的技术要求,迫切需要农业技术人员的及时指导,而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将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利用信息技术提供农产品市场行情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让农产品进入更加广阔的市场。中国的农产品市场很大,世界的农产品市场更大,但传统农业的产品销售渠道单一、辐射范围小、流通半径短,好的产品不能卖出好价。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可开辟更大的市场,可了解最新的国内外行情,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于城市居民来说,掌握或了解农产品市场行情,对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十分有益。三是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农业生产预警。农业生产既有自然风险也有市场风险,要避免这两种风险,信息化技术可发挥重大作用。目前我国的气象预报,包括卫星云图、地理遥感、数值预报模型、短中长期气象预报和农作物气象估产都达到了一定规模和水平,在农业防灾救灾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农情数据采集系统和涉及国内数百家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行情的信息采集系统,还包括国外主要农产品市场行情、海关农产品进出口数据,使农业生产者对当前农产品播种面积、农作物生长状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对农产品期货市场、现货市场和零售市场有一个基本预期,从而避免农产品种植(养殖)规模和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9中国农业发展报告[R].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2]杜青林。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农业商务主要是指涉农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网上农业商务信息服务是指基于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电信网络等电子信息网络,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消费者、农村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有偿或无偿信息及交易平台等其他服务的活动。网上农业商务信息服务为市场交易者提供了信息服务,信息服务者同时取得了经济收益,它属于初级阶段的农业电子商务。

  在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从种植、养殖,到加工、流通等各环节汇聚了全国7万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万左右农村合作及中介组织、近100万经营大户、200多万农民经纪人,他们是中国网上农业商务信息服务最重要的应用主体,对信息服务有巨大的需求。与此同时,在农业商务信息服务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1)由于中国涉农信息由不同部门归口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信息服务管理机制,各部门和各单位分别依靠各自独立、相对薄弱、不尽规范的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源开发,标准不够统一,体系建设存在交叉重复,信息资源尚不能得到充分共享;(2)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还有较大差距,信息采集、处理、分析、等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3)信息的采集面相对较窄,采集、分析和缺乏统一的标准;(4)信息分析形式和窗口的实用性、统一性和固定性较差;(5)现有的信息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BOB半岛,技术人才不足,培训工作滞后等(张玉香,2003)。这些因素影响了信息服务质量,使得农业商务信息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在结构、质量、有效性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缺口。由于中国农业电子商务有效的需求市场尚未成熟,在网上农业商务信息服务发展的初期,为了更好地满足网上农业商务信息的需求,发展农业电子商务,达到“以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目的,就必须完善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创新商务信息服务模式。

  陈国庆等(2007)区分了公共产品纯度,认为公共产品纯度受多种因素影响,根本因素是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因素是制度约束性和可分割性,而可变因素则是收益性。根据公共产品纯度,从解决市场收益的角度出发,可以构建起公共产品纯度和公共产品市场之间的联系。除去纯粹的公共产品之外,其他类型的准公共产品供给者可以多元化。在准公共产品市场中,完全由市场机制推动公共产品供应和需求均衡,政府的作用仅仅是促成一般市场的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充当公共产品供给者;二是管制交易对象,制定一般市场准入条件、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三是制定交易价格,维护等价交换原则,如果交易价格高于自由交换价格,政府要调节其利润,以维护公共产品消费者利益,如果交易价格低于自由交换价格,政府要给予补助,以维护公共产品供给者利益;四是维护交易秩序,对违规者给予处罚,以保护一般市场有序发展。

  农业商务信息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市场供给。刘丽伟(2007)认为:首先,农业信息基础设施是一种公共产品,它所提供的服务不仅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而且外部正效应明显;其次,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具有需求迫切、基础薄弱、覆盖面广、受益民众多等特点;最后,农业信息产品多具准公共产品的特性,政府应在投资和发展上发挥主导作用。金晓伟(2007)认为,根据美国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观点,公共物品的公共性会因为技术水平、消费人数、消费范围、需求弹性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导致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边界变得模糊,这种不确定性决定了政府和市场都可以成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杨永忠等(2008)的研究表明,政府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外部压力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力趋势之下,对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般会选择多元主体供给模式,因为,一方面,公共产品投入对于工农业生产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落后地区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的数量增加与质量提高能显著减少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可见,现阶段对农村公共产品采取多元主体供给具有可取性。“二元准公共产品”联合供给应选择合作推动,在公共产品多元主体供给的动态过程中,应注意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的协同效应,使“二元准公共产品”实现更好、更持久的多元化提供。

  另外,准公共产品供给的收益性是供给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基础。如果公共产品的供应没有收益,或者收益不能支付成本,也没有补助渠道,其无法完成等价交换,此时,准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缺乏足够的激励,市场上对于准公共产品的需求将无法得到满足;只有公共产品供应有收益,才有足够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到准公共产品市场中来。农业商务信息的供给可通过以下三种形式获得收益:第一,部分农业商务信息的供给能够通过等价交换直接获取收益,例如农业中介信息网站以会员制形式向会员收费;第二,虽然某些农业商务信息的供给无法直接获取收益,但信息提供者凭借自身优势可获取收益,例如农产品价格信息的提供者通过网站免费信息汇聚人气,吸引企业在该网站上做广告,获得广告收益;第三,补偿收益,即政府给予补助,使信息供应者获得收益,例如各级政府的农业信息门户网站等(易法敏,2008)。

  政府部门作为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的主体,其主要功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农业信息服务的总体规划和宏观政策;二是搭建农业信息服务基础平台(传输网络、信息标准化以及开展技术研发);三是信息市场建设,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信息窗口;四是建立农技推广体系。

  科教单位借助政府的委托事务和政策优惠以及企业组织和个人的资金资助来实现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实现社会公共福利的最大化。可以看出,科教单位在社会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是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农业信息服务具有一定的公共物品属性,因此,科教单位是农业信息服务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行业协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市场化原则和方式,介于农业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社会协调性组织,具有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的基本功能。行业协会能通过与行业内企业间的关系、与政府间的关系、与社区间的关系以及与其他行业间的关系,完成市场机制和政府部门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任务。

  从事农业信息服务的个人包括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村信息员负责为农户提供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信息服务,其服务方式相对灵活,信息服务的针对性也比较明显;目前,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所限,中国农村经纪人队伍为数不多,但它将是农业信息服务中具有很大潜力的主体形式。

  IT企业和电信部门在农业信息服务领域中能够起到重要作用,是从事农业信息服务的主要部门。目前,由于不看好农业领域的投资回报率,经营风险较大,真正专门从事农业信息服务的IT企业为数很少,这是造成目前农业信息服务领域企业数量少的根本原因。为了农业信息化组织主体的均衡发展,应当充分发挥IT企业和电信部门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中的功能。

  涉农企业和农户等是信息服务的最终用户和接受主体,同样必须要增强他们获取信息、使用信息和利用信息的意识和能力。涉农企业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销售或者服务业务的企业,它通过自身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间接地带动和从事农业信息服务。

  以上几种主体在农业商务信息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如下:政府部门是公共产品提供者,其作用是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并为整个商务信息服务提供基础设施;科教单位和行业协会作为中国既有的农业信息推广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以提供公益信息为主,同时也可以提供部分市场化信息;农业信息员和农村经纪人也有提供公益信息的义务,但以提供市场化信息为主;IT企业和电信部门是市场化信息提供者,这两类市场主体通过提供信息获取收益,同时提高整个农业商务信息供给体系的技术水平;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组织、经营大户是农业商务信息的接受者,他们既从政府部门、科教单位和农业行业协会获取公益信息,以开展基本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从IT企业和电信部门获取市场化信息并支付信息成本,这种成本将通过信息提供的市场价值得到补偿。农业商务信息服务体系中公益信息与商务信息在各主体间传输过程详见图1。在整个农业商务信息供给体系中,农业商务信息服务的效果和效率来自于各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只有各主体之间形成既和谐、统一,又分工明确的功能结构,才能够真正实现为农业信息服务的目标。

  美国作为当今世界电子信息产业的第一大国,电子信息技术的全面发展支撑了新经济的高速增长,其农村信息服务高度发达,农业信息化发展的经验为许多发达国家所模仿;日本作为因地制宜发展应用型农村信息服务的典型代表,其发展经历对区域农业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德国利用关键技术的发展带动农村信息服务;印度借助其软件产业高速发展的契机,在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下,从农村信息需求入手,结合行政体系,采取公私合营模式,走出一条可持续性解决农村信息最后一公里的新路(陈立平,2006)。中国与上述四国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的发展状况详见表1。

  发达国家在农业商务信息服务和农业电子商务领域的成熟度比较高,应用发展也比较快,其发展趋势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服务形式网络化。农村信息服务发展的基础是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发达的计算机网络,先进的计算机通信网络使农业生产者能更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市场信息,有效地减少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2)信息服务主体专业化。农业电子商务依托信息咨询和电子交易两类电子商务平台,向着专业化方向发展。信息咨询平台定位于市场信息的网络化传播,以提供农业市场信息、农业生产咨询信息等内容为主;电子交易平台则定位于农业商品交易的电子化,以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服务的网上交易等内容为主。农业电子商务的专业化发展,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过程日益精细,操作方式也大大改进,促使农业现代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3)信息服务内容全程化。随着农业企业或农户对商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信息及时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业电子商务逐渐渗透到农业生产经营的整个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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